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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工业报:国资委加强中央企业廉洁风险防控
【摘要】:
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就加强中央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发出指导意见,要求今年重点针对投资决策、产权交易、财务管理、境外资产、资本运营、物资采购、招标投标、选人用人和工程建设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。
国资委指出,各中央企业应建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,定期或不定期地收集廉洁风险信息,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,组织廉洁风险评估,形成廉洁风险信息数据库,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,接受群众监督。
中央企业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,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领导人员业绩评定、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,制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,加大检查考核力度。对因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出现腐败问题的个人和单位,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,严肃追究责任。
为从源头上防控廉洁风险,国资委指出,中央企业要优化权力结构,加快公司制、股份制改革步伐,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。同时,规范权力运行,加强科技防控,充分运用信息管理平台,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流程监管的方式和途径,逐步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,做到信息可监控、行为留痕迹、过失可追溯。
针对廉洁风险和风险等级,依据有关制度规定、廉洁从业要求、工作责任、工作权限、工作标准,中央企业将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方案。根据不同等级的廉洁风险实行分级管理,分工负责、责任到人。特别要突出高风险的防控,针对廉洁风险构成因素,抓重点、抓关键,采取综合措施,加大从源头上防范廉洁风险的力度。
截至2017年底,中央企业将建立运行顺畅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,并结合实际,逐步探索由传统防控向信息化防控发展,持续改进,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,保障企业科学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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